判定书显现,在收效判定已作出不存在危害公司利益的相关买卖行为确定的景象下,承德露露股份公司建议王秋敏、王宝林使用相关买卖危害公司利益应承当补偿职责,缺少现实和法律根据。
因而,河北高院对原告承德露露申述王宝林、王秋敏与公司相关买卖危害职责胶葛一案二审出具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判定。